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大会
一、会员大会的职权是:
1、制定和修改章程;
2、选举和罢免会长、常务副会长、副会长、秘书长、理事;
3、决定秘书长(专职)的聘任;
4、审议理事会议的工作报告及财务报告;
5、决定终止事宜;
6、决定其他重大事宜。
二、会员大会须有2/3以上的会员出席方能召开,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代表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。
三、会员大会,每四年召开一次。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,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,经社团登记
管理机关批准同意。但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1年。
四、理事会是会员大会的执行机构,对会员大会负责。
五、理事会的职权是:
1、执行会员大会的决议;
2、筹备召开会员大会;
3、向会员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;